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南京互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使用乙方智能建站(以下简称该产品)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双方理解并认可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不得利用该产品从事违法用途。甲方应对违反法律法规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从事上述活动给乙方带来损失或不利影响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使用该产品制作的网站,仅代表甲方自身的观点,与乙方立场无关。甲方同意对其网站中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负责,若存在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对使用该产品制作的网站中发布的信息、内容,以及管理网站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信息、内容、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必须遵守国家的以下法律、法规或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5、在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帮助文档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充分地发挥网站的作用(因产品特殊性,乙方不提供FTP权限)。
6、 甲方理解乙方仅是智能建站系统提供商,不对甲方网站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
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9、如甲方利用该产品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与之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甲方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及时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甲方网站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及时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 甲方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甲方还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必要损失。同时甲方理解乙方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通信管理部门的规定,通知中断、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并不退还已交纳的费用。
10、
关于该产品续费:如甲方在产品到期前没有及时续费,产品到期时服务即终止,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的网站。关闭该产品之日起15日后,若甲方依然没有续费,乙方将有权删除甲方使用该产品制作的网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11、
乙方保留解释和修改相关服务条款、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的权利。
第>二条 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1.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交纳的费用。
2.
因甲方过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相关条款,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骨干网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一段时间内网站访问速度的下降,甲方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责任。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应承担责任。
4.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网站不能正常访问,乙方应尽快修复。如乙方产品连续72小时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甲方可以终止接受服务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非乙方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中断除外,赔偿总额以该产品年服务费用的总额为上限。
5.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了、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支付方式:
(1)
付款:
双方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起
3
日内,甲方以转帐、在线支付、现金等方式向乙方支付:
合计金额:¥
元整(大写)
(2)
款项明细:
服务项目 |
智能建站 |
数量 |
服务时段 |
智能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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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年
月
日
至
20 年
月
日 |
类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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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合同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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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期 |
自 20 年
月 日
至 20 年
月 日 |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经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的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南京互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200 年
月
日
日期: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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